第(3/3)页 她看清楚了他的脸。 陆慕沉逆着光而来。 满眼只有她。 “我来了。” 一句话,再次让温桢桢红了眼眶,可是眼里都是笑意。 她的头发盘着,没有过多的装饰,只有一顶皇冠,简约而大方,耳边几缕碎发,平添了几分女人味,此刻她半是闪躲,半是害羞的样子,好看极了。 慕菲菲穿着粉色的斜肩小礼服,走过来,手里捧着放着鞋子的盒子。 里面的高跟鞋是定制的,为了撑起婚纱,是高跟的,所以过程得小心翼翼。 毕竟现在温桢桢大着肚子。 怀着孕结婚,大概,也是一种美满吧。 被呵护着的感觉,还是很有幸福感的。 要说幸福感,大概是陆慕沉更多一点吧,毕竟,娶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两个。 一个妻子,一个孩子。 陆慕沉单膝跪在温桢桢面前,拿出高跟鞋,她的脚不大,穿36码的鞋。 他从婚纱下,拿出温桢桢的脚,她的脚小巧,皮肤也白,用纤纤玉足来形容也不为过,穿进高跟鞋内,连通脚趾的近筋脉就在脚背上绷露出来。 鞋子穿好,两人视线交汇,一个深情脉脉,一个矜持羞涩。 这时温皓匀走过来,说道,“别误了吉时。” 然后还把陆慕沉给搪到一边去。 “不出这个门,我是主角。” 传统婚礼习俗,新娘子出门,应该由新娘子的哥哥或者弟弟,背着或抱着送出门。 这个时候,新娘子的双脚是不能沾地的。 温皓匀不是温桢桢的亲哥哥,堂的也是可以代替的。 他弯身将温桢桢抱起,对她说,“我送你出门。” 第(3/3)页